新的澳洲代理商
自2013年3月1日起,新的澳洲代理商必需在新的数据库进行注册登记,并使用RCM标志。
在ACMA旧数据库已注册的澳洲代理商
更新标志有3年过渡期,在2013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期间,3年内销售的产品可继续使用C-tick或者A-tick标志,不需要重复添加RMC标志,如C-tick+RCM 或者 A-tick+RCM.
自2016年3月1日起,即过渡期满后,所有澳洲代理商需要在新的数据库登记,所销售的电子电器产品需统一开始使用RCM标志;A-tick和C-tick标志将被淘汰。
RCM标志:目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正在引入RCM标志(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),以实现电气产品的统一标识,该标志是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监管机构拥有的商标,表示产品同时符合安规和EMC要求,是非强制性的。在产品取得安全认证和电磁兼容注册后,可通过安全认证监管机构获得RCM标志。